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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7月7日讯(通讯员 苏艳敏)“《民法典》第1228条对维护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,请问您了解相关内容吗?”近日,湘潭大学法学部普法志愿者走进雨湖区向长城乡卫生院,向医务人员宣传讲解《民法典》。
从6月30日起,湘潭市卫生健康委、团市委联合湘潭大学,开展大学生暑假“送法下乡”活动,同时围绕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工作现状和医疗纠纷处置课题,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进行普法宣传和课题调研。
湘潭大学抽选法学部数十名优秀学生组成专门团队,先后来到湘潭市中心医院、雨湖区长城乡卫生院、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、白田镇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,采取座谈交流、入户走访、问卷调查、集中宣传等方式,创新普法宣传方式,运用以案释法、专业研讨、按需普法等形式,了解当前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现状,分析医患纠纷产生原因和依法处置对策。
针对医务人员,志愿者着重宣传《民法典》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中涉及医务人员权利义务的相关条款;针对患者及家属、普通百姓,则注重宣传《民法典》中关于婚姻家庭、遗产继承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,引导老百姓在遇到矛盾纠纷时,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此次活动,旨在充分调动大学生深入基层普法积极性,将专业理论融入社会实践,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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