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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广州
4月28日,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了《关于创新开展“一手房带押过户”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。《通告》明确,全市范围内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售商品房,以及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持证商品房(即一手现房),在完成房屋带押销售及网签等事项后,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“一手房带押过户”相关业务。
记者了解到,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近日已成功办理广州市首宗“一手房带押过户”业务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种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,卖方在未提前偿还旧贷款、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情况下,现场可与买方办理交易过户,并同步完成抵押权变更登记,顺利实现“一手房带押过户”。
据《通告》显示,预售商品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在建工程抵押银行、按揭银行为同一抵押权银行机构,只需开发企业、购房人、银行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,不动产登记部门即可合并办理“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+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+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”。二是在建工程抵押银行、按揭银行非同一抵押权银行机构,则需要开发企业、购房人、在建工程抵押银行、按揭银行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,不动产登记部门合并办理相关登记业务。
此外,在办理持证商品房(即一手现房)带押过户办理方面,分为三种模式展开:抵押权变更、转移直接办理模式;新旧抵押权分阶段办理模式;新旧抵押权“三合一”办理模式。
据了解,去年9月,广州开始推广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。今年4月底,广州又创新开展“一手房带押过户”,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。
广东建设报记者 姜兴贵 通讯员 穗规资宣
◎ 编审:左国兰
◎ 美编:杨榆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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